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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公路安全保畅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17747 发文字号: 陕交发〔2016〕9号
发布机构: 厅路网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公路安全保畅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发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2-05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气象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各高速公路经营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恶劣气候条件下公路安全保畅工作,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进入冬季以来,我省局部地区已出现多次降雪,对公众出行的影响逐步显现。冬季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影响巨大,一旦处置不当或管理不到位,极易诱发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夯实公路安全保畅工作联动协作机制,细化并落实各项应对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恶劣天气对车辆通行影响,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加强信息共享。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气象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分析研判,全力做好冬季公路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强化暴雪、浓雾、结冰等气象灾害短时临近监测预警。要落实专人负责气象信息报送、接收和发布工作,一般气象信息每日定时共享,重要气象信息随时通报。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出行服务平台、可变情报板等传播渠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型信息传播方式,及时向公众发布出行气象信息和路况信息。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路段特点,加强与气象部门合作,加快易结冰、易产生团雾路段气象监测站点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气象精准化、精细化预报能力,并根据气象预报采取有针对性的养护管理措施,同时,为公安部门采取交通管理措施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科学实施交通管理。极端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造成影响在所难免,高速公路是安全水平最高的公路设施,安全保障能力高于普通公路。各级公安部门在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过程中,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原则上不应全面封闭交通,应尽可能采取限制行车速度、限定行车距离、限制车种通行、间隔放行、带道通行等手段,开展极端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组织工作。关中片区要严格按照《西安绕城和机场高速公路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安全保畅联动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交通组织及通行管理,其他片区要参照执行。

四、加强路警联勤联动。各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全省高速公路公安交警和交通路政执法人员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陕公通字201394号),深化路警联勤联动。在道路巡查上联动,科学组织同车巡查、错时巡查、交叉巡查、网上巡查等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率,增派巡查人员和车辆,及时发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在事故处理上联动,交警部门在处置交通事故时,路政部门要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确保快速恢复交通;在养护作业上联动,养护部门在开展冬季养护作业和除雪保畅时,交警部门要配合做好交通组织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在交通管制上联动,交警部门组织实施交通管制时,路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设置标志标牌,利用可变情报版等出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交通管制信息。要积极开展普通公路路警联勤联动工作,提升普通公路冬季安全保畅工作水平。

五、加强应急管理。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气象部门要建立健全冬季恶劣天气下公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应急启动、应急响应、应急联动和应急指挥协调等内容,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严格按预案实施处置,有条不紊,迅速高效。要开展应急演练,在实践中检验预案的执行力,磨合协调工作机制,理顺应急处置程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协作会商。建立交通运输、公安、气象部门省市县分级会商机制,每年在冬季、汛期或重大活动前,分别由交通运输、公安、气象部门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联系通报有关情况,加强部门协作。

七、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气象部门可选择1~2项经会商形成一致意见的共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合力解决,久久为功,弛而不息,逐步破解安全保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部门联动的广度和深度。

八、加强监督检查。省公路局、省交警总队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交通运输系统、公安交管系统冬季公路安全保畅工作准备和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与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相挂钩。

九、落实近期重点工作。一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气象部门要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162)要求,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春运期间公路安全保畅工作;二是由省气象局牵头,省交警总队、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配合,分析研判天气状况对我省高速公路的影响,试点在易结冰、易形成团雾的路段建设气象监测站点;三是由省交警总队牵头,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配合,对全省高速公路路警联勤联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四是省公路局牵头,省气象局、省交警总队、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配合,建立气象信息和出行信息及时共享机制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气象局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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